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南海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 申报(监测)工作的通知
为做好 2021 年度南海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(监测)工作, 根据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农业龙头企 业认定与管理办法(2018 年修订版)的通知》(南府〔2019〕22 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有关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22
2021-07
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南海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 申报(监测)工作的通知
为做好 2021 年度南海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(监测)工作, 根据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农业龙头企 业认定与管理办法(2018 年修订版)的通知》(南府〔2019〕22 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有关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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